年度审计整改报告提及金融风险推动建立高风险机构退出市场过程中政府与法检联动机制 宏观经济
2024 年12 月22 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3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以下简称《报告》),其中提到,针对地方债务风险,财政部组织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强化政府支出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管控,会同有关部门规范金融机构融资业务造林密度,努力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针对金融领域风险,有关部门推动建立高风险机构退出市场过程中政府与法检联动机制,强化行政处罚、民事追责、刑事打击的衔接配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习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严肃处理、彻底整改,决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要加强贯通协同,纪检、组织、政法、国资、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同发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整改到位,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及时完善制度规则、堵塞漏洞、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审计署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向122个地方、部门和单位(本报告对省级行政区统称为省,副省和地市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省市县统称为地区;中央一级预算单位统称为部门。)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由其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专项整改任务;审计署将重大问题移送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重点查办或督办,开展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意见,抓紧抓实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审计整改成效更加彰显。
(一)坚决扛起审计整改重大政治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部署审计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中央巡视紧密结合,一体对照检查、抓好落实。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通过纳入业绩和干部考核、列入巡视巡察重点等硬招造林整地,逐项限时推进整改。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针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从全局研究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做到举一反三。
(二)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面整改中,形成分送转办、跟踪督促、汇总报告的工作闭环,及时将重大问题查办情况通报有关方面。专项整改中,进一步拓展责任部门覆盖面,与有关部门研究建立贯通协作机制,各司其职、协同发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重点督办中,根据督办查办权限等,进一步细化精准审计移送重大问题的牵头承办部门,查办力度和反馈时效明显提升。
(三)审计整改成效更加彰显权威高效要求。截至2024年9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786个、分阶段整改的817个问题中,分别有1691个、513个(占94%、62%)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和年度措施。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5380多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300多项,追责问责2800多人。重大问题整改总体进展顺利,解决了一些不利于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问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和有关地方通过调整决算草案造林台帐、补征税款、化解政府债务等整改中央财政管理问题涉及资金2851.48亿元,中央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清理节庆展会论坛、取消违规培训和示范评比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74.3亿元,各地通过追回或归还资金、落实重大政策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178.64亿元,中央企业通过调整账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1466.9亿元,金融机构通过清理违规业务、优化信贷投向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755.56亿元。
(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统称2部委)、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和有关地方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2851.48亿元,完善制度134项,处理处分241人。
一是对征管不够严格和制度漏洞造成税款流失问题。36省市税务部门通过追缴税费入库、将暂时难以征收的纳入欠税管理台账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296.02亿元;21个海关单位已补征关税等1.2亿元。二是对未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问题。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凿毛公司动态、科技部等部门研究完善留抵退税、支持科技创新等税费政策,36省市已通过为1.69万户企业办理退抵税费、补充享受支持科技创新税费政策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818.71亿元;34省市已从2561户企业追回违规享受的税费优惠或补征税款等22.85亿元;23个海关单位已退还1078户企业保证金等64.95亿元。三是对人为调节征收进度问题。36省市税务部门已将多征收或提前征收的税费542.9亿元办理退税或抵减税款等;33省市税务部门将延压的税费947.9亿元办理入库等。
(1)对“体制结算补助”转移支付执行偏离设立初衷问题。财政部将结合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优化“体制结算补助”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早强减水剂,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控制此项转移支付规模。
(2)对部分转移支付分配下达管理薄弱问题。一是对分配不协同不合理问题。2部委研究修订资金分配机制或管理办法,要求地方不得多头超额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以前年度分配不合理的通过核减预算、收回资金等进行调整。如对“造林补助”等2项转移支付与“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投资专项任务量审核不协同问题,2部委和国家林草局协同审查项目任务、投资标准等关键事项造山带,推动资金分配与规划任务相衔接噪声。二是对下达不及时不科学问题公司动态。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下达流程,加强央地间、年度间工作衔接,如在下达“重大品种推广补助”等2项转移支付时,同步组织政策培训,推动地方抓紧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并会同农业农村部督促加快上年结转资金拨付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周期提前,2024年预算下达进度较上年明显加快,对建设周期长、所需资金量大的项目分年度下达投资计划。
(3)对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问题。一是对目标设置不完整不合理问题。财政部在2024年预算中已补充设置1项转移支付的绩效指标;7项转移支付设置不合理的15个绩效指标中,已有12个按规定调整量化或提高指标值,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已由各省PM2.5浓度年度目标的90%,调整为100%。二是对自评结果审核不严格问题。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修改“水污染防治资金”2023年绩效自评相关指标取值规则,提升地方自评精准度,并完善了2024年绩效目标设置。
(1)对促进稳外贸政策落实不够精准和严格问题。财政部督促商务部正在修订《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针对资金分配小而散问题,涉及的14个地区中,有8个明确要求“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有6个整合或取消受惠企业少、单个金额小等支出方向。
(2)对扩投资相关举措未有效落实问题。针对中央财政投资项目推进不力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现场督导项目建设情况、约谈有关单位,暂缓下达进展过慢项目的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合计支持金额超出项目总投资的18个项目,正在收回超出总投资额的财政资金并调整至其他项目,通报批评有关地区。针对专项债项目安排不科学问题,2部委从2024年第二批专项债项目开始,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将不合规项目纳入准备项目清单;财政部开展专项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核查,推动按规定用途使用或盘活闲置资金。针对部分专项债项目未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问题,2部委正在研究扩大专项债支持范围的改革举措,资金分配更多向项目准备充分、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增强对民营资本吸引力。
一是对基本建设支出决算列报不完整不细化问题。财政部已调整《2023年中央基本建设支出决算表》,细化列示了中央本级1亿元以上的非涉密投资项目。二是对错列支出11.84亿元问题造山幕。财政部已将错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注资11.84亿元,调整列入“资本性支出”,已同步调整2023年中央决算草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一是对违规举借债务尚未全面停止问题。24个地区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偿还、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等整改问题涉及资金89.41亿元,对其他债务正在筹措偿还资金或录入隐性债务统计监测系统等。二是对拖欠企业账款有所新增问题。10省市56个地区通过盘活政府资产、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等已偿还新增拖欠账款本息37.96亿元;7省30个地区通过直接偿还或以资产抵偿等整改虚假清偿问题涉及资金17.74亿元。
关于“强化宏观政策统筹兼顾,更好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方面。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推进收入征管数据共享,开展代开虚开发票、跨关区避税等重大风险综合治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财政部等部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研究完善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更好发挥转移支付功能定位;组织对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大的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把评价结果与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制定“两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办法,着力支持“两重”相关项目建设。
税务总局聚焦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2个重点编发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推出系列优化服务举措。二是推动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精准有效方面。围绕提高重点领域“加”的成色,金融监管总局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扩大货币政策对普惠小微贷款的支持范围,加大小微经营主体融资支持。围绕加大限制领域“减”的力度,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加强信贷资金投向管理,通过优化金融业增加值季度核算方法等措施,防范资金空转。三是加强各项政策之间协调配合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财政、货币政策与就业、产业、区域早锦带花、环保等政策协同配合,提升各项政策目标、工具、力度、节奏匹配度。
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方面。财政部细化分解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造林工程、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国务院国资委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着力破除影响国企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企功能定位,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三是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加快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政策措施,进一步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潜力。促进民营经济立法,全面清理歧视不同所有制、规模和地域企业的各类规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关于“持续加力化解重大经济风险,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建议的落实情况。针对地方债务风险,财政部组织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强化政府支出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管控,会同有关部门规范金融机构融资业务,努力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产管理、收入归集,确保按时偿还、不出风险。针对金融领域风险,有关部门推动建立高风险机构退出市场过程中政府与法检联动机制,强化行政处罚、民事追责公司动态、刑事打击的衔接配合。金融监管总局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机制,组织建立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针对国有资产损失流失风险,国务院国资委推动有关中央企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机制,提级查办审计移送的11个重点问题,保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高压态势。
关于“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方面公司动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梳理形成2024年就业政策清单,扩大宣讲覆盖面,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建立与税务、市场监管部门共享劳务派遣单位信息机制,研究起草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价指南,促进劳务派遣市场优胜劣汰。二是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方面。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农业农村部将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项目作为“三农”建设优先选项,加快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农业农村部推动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研究制定集体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延包试点意见,为农民增收提供法治保障;推动出台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
关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方面。有关部门加大对审计移送重大问题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把审计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日常调整配备等重要参考。二是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方面。财政部把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审核中央部门新增资产配置,推动压缩节庆展会论坛等活动,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三是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方面。财政部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评估领域专项监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4个领域,在全国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适时通报典型案例。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等6个部门,针对扩投资相关举措未有效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存在薄弱环节、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等4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相关整改情况连同按要求需报告的中央部门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均已作为本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本次会议审议。